近年來,伴隨著飛控、云臺、導航等技術的不斷突破,我國無人機產業愈發崛起,同時相關飛行活動也急劇增多。這一方面為人們的生產與生活帶來諸多便利和升級,但另一方面也引發了“黑飛”、“擾航”等多種問題。
基于此,為加強對無人機違法飛行問題的管控,各國也是紛紛收緊了監管政策,并不斷加大管控力度。2017年開始以來,我國開始加快無人機監管體系建設,截至目前深圳、浙江等多地政府都已發布了相關政策法規。
在此背景下,日前海南省也表示將于近日印發《海南省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(暫行)》,并計劃5月1日正式施行。據悉,該《辦法》從法律層面對民用無人機進行嚴格監管和控制,將有效保障無人機產業的安全快速發展。
那么,海南省發布的該《辦法》具體說了什么內容呢?與此前我國其他地方發布的法規相比,又有何亮點呢?接下來,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!
一:量體裁衣、分類管控
民用無人機是一個大的概念。《辦法》指出,除用于執行軍事、海關、警察等飛行任務以外,其他用途無人機均被視為民用無人機。基于此,根據具體的無人機大小和應用,其可以被細分為很多種類。
而每一種類別的無人機在應用過程中所發揮的價值不同,給人們帶來的威脅也不盡相同。為更有針對性的對無人機進行監管,《辦法》根據科學分類對民用無人機進了分級管理,按等級進行不同管控。
據了解,《辦法》將民用無人機主要分為了微型、輕型、小型、中型和大型五個等級。其中重點介紹了微型和輕型兩種常見的無人機管控辦法,并對其劃分了明確管控區域,制定嚴格飛行要求。
二:劃設區域、放管結合
無人機管理切忌“一刀切”,因此《辦法》根據不同等級的無人機,也采取了針對性極強的管控手段。通過劃設管控區域,放管結合等方式,對不同無人機進行科學、有效的管理。
根據《辦法》,微型無人機和輕型無人機均明確了管控空域。其具體劃分依據參考了飛行高度;空中禁區;機場保護區;軍事禁區;射電天文臺;重要科研、生產、試驗、存儲設施保護區等多重因素。
企業或個人若想在管控區域內飛行,需要進行申報和審批,《辦法》對這一流程也進行了簡化。而除了提到的一些區域被劃分為管控區之外,無特殊情況的均劃設為微型無人機和輕型無人機適飛空域。
三:緊跟實際、聚焦植保
對于海南省來說,由于其獨特的地理環境和氣候,無人機用于農林牧方面比較偏多。甚至可以說,植保無人機是海南民用無人機的一個大頭。基于此,《辦法》特意將植保無人機拎了出來,予以專門關注。
《辦法》重點指出了植保無人機的適飛空域。其表示,植保無人機適飛位置位于輕型無人機適飛空域內,真高不超過30米,且在農林牧區域上方。該規定讓植保無人機擁有了更加明確的應用范圍和空間。
《辦法》緊貼實際應用,根據實際需求制定相關標準,并給予寬松的應用條件,無疑對自身無人機的可持續發展與運行來說意義重大。同時,其也為國家無人機監管的綜合探索積累了重要經驗。
四:一站申報、簡化流程
《辦法》規定,微型無人機、輕型無人機和植保無人機在管控空域內飛行,小、中、大型無人機飛行均需申報飛行計劃。飛行前申報本不足以為亮點,不過海南省的新規簡化了申報和審核流程無疑是一大亮點。
《辦法》表示,飛行計劃實施者需在飛行前1日15時前,通過海南無人機綜合監管試驗平臺提出飛行計劃申請,監管試驗平臺應當于飛行前1日21時前反饋批復結果,經批準后方可實施飛行計劃。
而在申報和審批過程中,《辦法》明確要求簡化相關流程,實行一站式申報。即在飛行前按規定提交飛行計劃申請即可,計劃內容涵蓋飛行地點、時間以及空域等信息,無須在提交飛行計劃申請前再單獨進行空域申請。






